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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贸信息委 | 关于做好2017年软件产业(含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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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2 03:22: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做好2017年软件产业(含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统计年报和
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电子字〔2018〕17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管理法规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电子信息制造业等三项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6〕10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信息制造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通信业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7〕574号)要求,为做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和预警,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现就我市2017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软件产业统计年报
  (一)报送主体。
  在深圳市内注册,主要从事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报送方式。
  2017年统计年报采用网上填报和书面材料两种方式同时报送的方式。企业登录“深圳软件行业信息服务平台”(http://app.ssia.org.cn)填写并打印《软件产业统计年报》。书面材料和网上填报的数据必须保持一致。
  (三)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企业务必于2018年3月22日前在系统中提交2017年度软件年报,纸质版1份(封面需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待审核通过后再交至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学府路海天一路深圳软件产业基地5栋A座602室,联系电话:83461551。亦可选择快递,地址: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激光科技中心17楼, 电话83758301)。
  (四)年报申报流程。
  1.系统登录用户名为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如密码错误或忘记密码,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83462110、15112687894)。登录系统后,可先在左栏“信息管理”中进行企业信息维护,更新与完善企业相关信息。
  2.左栏“报表管理”中点击“企业年报-填报”,选择上报年份(2017年)、填写姓名及手机,创建工单。填写报表时,必须填写第一步中所有必填项后,按enter键或下一步,才能保存当前数据,所有未提交报表均能在“我的待办”中查询到,点击“处理工单”即可对该报表进行填写、修改和提交。
  3.点击下一步时,系统将自动检查该页错误项,如没有错误项提示,请继续填写下一页报表。年报共4页,报表填写完整并检查无误后,点击右下方“提交工单”按钮,报表将上传至系统后天,企业可在“报表管理”中“年报查询”到该报表业务状态为“审核”,协会工作人员将在1-2天时间内审核报表。
  当“我的待办”中显示“年报-2017”可打印报表时,表示报表已审核通过,企业可打印报表并提交至协会。或在“报表管理”中“年报查询”到年报的业务状态为“接收资料”,也可打印报表。协会接收纸质报表后,“业务状态”为完成,即整个年报流程已完成。
  当“我的待办”中显示“年报-2017”流程环节为“年报-填报(回退)”,表示报表审核不通过,企业需点击“处理工单”查看“审核意见”并进行修改后再提交报表。企业需随时留意报表状态,及时处理。
  (五)注意事项。
  1.因年报数据关系到评选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以及深圳软件百强,同时也将作为项目评选、推荐的依据之一,请各企业提交报表前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注意表中数据单位。
  2.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应统计合并财务报表后的企业数据;如企业审计报告未出,企业可先按照公司财务报表填写。
  3.填至第三步“企业主要指标”时,“去年同期累计”列为2016年年报数据直接导入,仅供参考;企业需严格按照表下逻辑关系完整填写2017年每一项指标。
  4.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以下企业无需提交年报纸质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即可(状态显示为“待接收纸质文档”)。
  5.报表相关指标解释可下载附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7-2018)》参考,也可在系统填报页面中下载。(请勿在制度中填写报表,制度仅供指标解释参考)
  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
  (一)报送主体。
  与第一部分年报报送主体相同。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名单将于年报统计工作完成后在协会网站公布)需于次月14日前登录“深圳软件行业信息服务平台”(http://app.ssia.org.cn)填写上一月份“软件月报”,其他企业于季度结束后次月14日前报送上一季度数据(如1-3月份统计报表填报时间为4月14日前,其他季度类推)。所有企业均在系统中填写,保存提交即可,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信息制造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通信业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2017〕574号)
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7-2018)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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